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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公积金提取问题

    在郑州买的公寓,公积金是洛阳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公寓贷款吗?

    网友826259 2023-12-14 评论0 浏览1439 编号 20231214192048967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2-15 14:45:5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20〕4 号)规定:第六条“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房地应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或为职工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自住住房:(一)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用途为“自住住房”、“住宅”或包含“住房”、“住宅”的。(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使用年限为70年的。
       按购房形式提取,提取凭证 5 年有效期内只可提取 1 次,合计提取总额不超出付款票据金额;提取时间职工自主选择,且限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提取。具体内容及提取申办材料请根据所购买的房屋类型区别提供。业务指南网址https://zfgjj.ly.gov.cn/c10026
       职工按月偿还购房(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或再交易住房)贷款本息、或贷款部分或提前结清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申办材料请按业务指南-申办材料内容准备,网址https://zfgjj.ly.gov.cn/article/117.html
        如对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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