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统建青年人才公寓项目的材料供应商,合同约定款到交货,但项目方强调是重点项目,领导要来检查必须马上交货,说因会计不在无法付款,并承诺第二天一上班即付款,但是直到现在已经快3年了。希望青年公寓和管理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能予解决为盼。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04 16:33:41
网友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拖欠的为材料款,工程款不属于劳动监察的受案范围,人社部门只能受理农民工对欠薪单位的投诉。至于您被拖欠的工程款,可携带工程承包合同,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对欠薪单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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