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59进的妇幼看急诊,2:51走的,共计停车时长52分钟,收费10块,又不是过夜车辆,应该按照白天收费标准执行,请相关部门核实!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3-11-30 15:18:32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妇幼保健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18〕2号规定:7时—23时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计费。诉求人车辆于11月30日凌晨2:51分左右离开医院,按照夜间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符合规定。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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