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作为医院的上级部门,对医疗事故不询问不调查不回复,是否存在渎职行为!因为对医院的纵容,增加了更多的医疗事故,只让患者或家属鉴定和走法律,是不是对患者的不公平和不负责!即便走鉴定司法胜了,拿这寥寥的赔付,医院不痛不痒,反而让患方浪费大量人力物力,精神饱受摧残,这样对吗?大量的医疗事故发生,是不是存在问题!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3-11-30 15:21:07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河科大一附院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诉求人父亲江**,68岁,2023年5月25日以“外伤后意识昏迷5小时”为主诉急诊入河科大一附院,初步诊断:1.创伤性脑损伤;2.左侧额颞枕部硬膜下血肿;3.蛛网膜下腔出血;4.脑疝形成;5.脑水肿;6.头皮血肿;7.双肺挫伤;8.冠心病;9.高血压2级高危。急诊全麻下行“显微镜下颅内血肿清除+去骨减压术+开颅内减压术+筋膜成形术”。术后先后转外科重症及神外一病区,头部切口愈合差,继续积极对症治疗,目前仍在住院治疗中。
2023年10月23日诉求人向河科大一附院投诉,认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表示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医院减免部分医疗费。院方表示因交通事故肇事方是五保户没有经济赔偿能力,院方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在患者结账出院后通过协议补偿患方2万元,但患方明确表示不同意,双方协商未果。
我委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27日和30日多次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告知其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引导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诉求人表示不认可。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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