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就要春节了,路上走亲访友车辆将会越来越多。如何能减少严重违停,是城管局主要责任。请城管局对待严重违停提前研究,想出方法,提前真正处罚震慑,方能保证大多数群众车辆,在春节期间出行不被个别恶劣违停阻碍。
图中违停车辆没有驾驶员,11月26日下午在龙门大道关林市场段路中间违停几十分钟,未见城管人员前来治理,人人开车绕着过,导致关林市场极度拥堵,而违法者未得到一点惩罚。
建议城管局:
1,对于严重违停,譬如横在人行道,停在路口,多排停车的,立即取消15分钟免罚,严厉打击。
2,由于城管局长期以来的软弱不执法,严重乱停已成常态,乱象要重罚方能解决。
3,城管现有车辆车顶全部装置监控抓拍设备,一遍巡逻提醒,二遍直接抓拍,录入处罚。避免人员到现场治理一慢二太多,疲于奔命又效果极差。
4采购无人机,洛龙区违停治理只需两三架即可,也就几万块的事。
5像景华路一样,在易违停路段段安装监控抓拍,超时2分钟自动抓拍。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3-12-01 17:53:27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对于严重违停情况,立即取消15分钟免罚予以严厉打击”的建议,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论证,尽快优化温馨提示相关政策。
关于您提出的“乱象要重罚”的建议,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停处罚额度给出了一定的区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第十四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议通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处罚金额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的公平性。处罚不是目的,是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下,让更多的车主形成良好的停车意识,规范停车,实现交通参与者从“被动管理”向“主动自觉”的转变。
关于您提出的“装置监控抓拍设备、采购无人机”的建议,我们已做详细记录,因使用监控抓拍设备及无人机进行违停取证是一种创新的执法方式,虽然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但需要注意合法性、隐私保护、安全问题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将积极研究论证,以确定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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