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夜十点被带到售楼部看房 由于第一次看房子 没有经验也不懂套路 说什么仅剩的一套员工特价房 白天别人交定金第二天要来签合同 几次三番催着给家人发视频 拒绝后仍不死心 一番忽悠加套路于半夜12点被催着交了2万定金 交完定金又让私下转给领导1万 第二天发现户型不好换户型没有退钱不给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多次联系沟通,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经协调,开发企业请您到售楼中心找季经理协商解决此事。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购房者应将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当时回复让找所谓的季经理 到了以后人家告诉我还是退不了 让有能耐找市长退 后来疫情严重就没再找 现在之前的置业顾问离职了 那个季经理又去泽信上班了 目前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也没有对接的人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11-23 09:06:1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经了解,关于您反映的退定金问题, 双方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执行。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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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是双方一种债务担保行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购房人(买方)交付定金后说明这套房子买方已经预定下,开发商(卖方)不能随意将房子卖给其他人,如买方违约想退房定金是无权要回的,而对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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