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11-17 10:12: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经调查,热力公司已与用户取得联系并安排维修人员上门维修,目前该业主家供暖温度已恢复正常。 收费价格问题:经了解,南区确实是0.15元/天,是原孟津县多年来一直执行的标准,同市区执行的标准0.16元/天不一样。我局已把该问题向核价部门反映,核价部门将根 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十九条“供热价格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执行政府制定的供热价格,不得擅自提高。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热用户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的规定,按程序研判南北区执行标准是否调整统一到市区标准或原孟津县标准。调整前仍按核定价0.16元/天执行。 收费天数问题:经了解,收费天数各个热力公司均不一样,以北区为例,去年有的热力公司按120天(按4个月每月30天),有的按121天(按实际天数),经与热力公司商定,供暖时间按120天计费,因收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收费系统不能及时更改,多收的2天费用将在下年度做入收费系统扣除。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