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自己能够永久低价拿下老城区宴天下楼下1号人防出口的门面房,(原金丝牛肉饼)
一、此门面房为10平方,王某某以2088元从人防部门租到此房,此房人防明令禁止转租,王某某却隐瞒人防部门,以9166的高价转租给我们,并告诉我们,如果有人来问,就说经营人姓宋。
二、王某某与人防签订的合同2023年12月份就到期了,但是她却给我们签到2024年11月,王某某没有转租权限和没有租期的情况下,超期转租一年,收取租户十一万元房租和一万元押金 以及数万元转让费!!
并态度强硬不予退还,
大放厥词手里有近20套相同类型门面房!!! 我有关系!! 这些房子一直是我的!!!
什么关系能够如此肆无忌惮欺诈百姓?
拿政府的房屋成为私人谋取高额利益的工具?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3-11-08 11:43:04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并已反馈至洛盐公司。经了解,洛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对老城十字街地下人防商城进行接收。按照平稳接收,稳步推进原则,人防工程管理处老城地下商城管理人员协同洛盐公司与地下人防商城内所有商户按照原合同及相关事项重新签订了人防工程使用合同。老城人防地下商城1号口部商铺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老城人防地下商城1号口部商铺现承租人王素芳,工程使用合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营面积10㎡,人防工程管理费2083.33元/月,保证金4000元。与该承租方签订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乙方非法转租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其相应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二、洛盐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得知老城人防地下商城1号口部商铺现承租人王素芳将其承租的商铺通过网络向外私自转租,并疑似违规获取至2024年11月份的“房租”和高额转让费。该商户应承担违反原承租合同的一切言行造成的违法行为。
三、我公司将对该商户违规转租的行为按照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执行,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相关法律后果,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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