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中提到“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洛阳市区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缴纳契税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0.5%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请问
问题一:目前是哪个部门负责办理的?具体的联系部门和电话是什么?办理流程是什么?
问题二:我是2023年2月买的新建期房,24年年底才交房,交房之前不能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那这个政策是只针对23年一年买房的人,到我24年交房,那又不属于在此期间买房了,怎么享受这个政策?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洛政办84号文中,购房补贴政策问题需出台相关文件,目前尚未出台,如后期出台会在我中心官网和有关媒体进行公布,您后续可关注我中心官网,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官方网站通过IE浏览器进行查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6571、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我在2023年的2月和4月问了两次,都没有具体的措施,现在已经2023年的11月了,马上2023就要过去了,我打留的电话,第一次给我挂了,第二次说这政策不一定在当年出,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措施,请问明年还能享受吗?现在鼓励买房但是具体的措施却跟不上,请问是怎么回事?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11-08 15:39:25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洛政办84号文中,购房补贴政策问题需出台相关文件,目前尚未出台,如后期出台会在我中心官网和有关媒体进行公布,您后续可关注我中心官网,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官方网站通过IE浏览器进行查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6063、6320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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