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3-11-06 08:54:50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13年1月1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公布)中第六条“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和第十一条中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四)及时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收运,做到日产日清”的规定,目前,我市城市区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企业为洛阳旺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交由该公司进行统一收运处理。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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