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厂南路99号院(电大家属院)楼顶漏水严重。此楼暂无物,原来由学校后勤管理,前两年政府引进了物业公司,学校不管了,结果一年后物业退出了,就没人管了。社区又偶尔打扫一下卫生。现在房顶漏水严重向社区反应让自己解决,楼顶是公共区域,这是我们自己解决的了的吗?楼板也断裂了,也没人管?百姓呼声反应了又转到社区,社区还是一样的说法,让自己弄,这合理吗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3-10-25 16:20: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社区工作人员已多次与诉求人联系沟通讲明情况。此院属于电大家属院,有单位后勤管理,已把情况详细告知诉求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凯旋东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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