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崇州恶犬伤人全国关注,对女孩及家庭的伤害极其严重,对孩子心里的伤害更是伴随终生,此事也暴露了犬类管理的漏洞和不足,虽然各地都颁布的养犬管理条例,但由于条例贯彻不彻底,养犬人无视条例要求,执法流于形式,很多养犬人遛狗不栓绳,不打疫苗,狗粪便不处理,造成潜在的危害,请问贵局针对此次成都崇州恶犬伤人事件,下步我市犬类管理有进一步加强措施吗?对于不遵守养犬管理条例的人能否强化管理,严格执行,没收犬只,无疫苗证不得上路遛狗,大型犬只,烈犬摸排。把潜在伤害避免。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10-19 15:37:50
网友您好,《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了重点管理区内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养犬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免疫证才可以在重点管理区内申请饲养犬只。“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宣传、综合治理,坚持日常巡查和严管违法机制常态化,切实增强养犬人“依法、文明”养犬意识,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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