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约定:新建住宅小区,根据配建停车位数量计算,需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2023年1016日,我县自然资源局答复:经核实,中骏雍景湾已按项目设计方案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用电负荷建设了公共配电房,并按要求同步建成2%的车位充电设施。既然预留的有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用电负荷公共配电房,为何物业和相关部分的回复都是若安装充电桩需要几百万的改造费用???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10-23 09:37: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核实,该小区为非直供小区,充电桩安装及使用事宜由该小区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管理。镇物业办对前期了解开发商所建充电桩具体情况已告知网友,物业办会积极做好物业方面服务工作。
锦屏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