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姓名
郭玉强
性别男
年龄44
地址或工作单位
新安县石井镇黑扒村
申诉内容
今年母亲的低保名额被民政部门无故取消,取消的原因是我买了车,但事实就是我和母亲的户口本在2003年就已经分开了,所以这个根本就不能当做名额去掉的原因。
其次,父亲今年刚刚去世,过去十几年都是母亲照顾,母亲自己的身体也落下很多病,这一点邻居都清清楚楚,近几年的支出尤其的大,而且母亲年龄很大,收入少之又少。
接下来,母亲就两个儿子,大儿子也就是我,有一个上大学的女儿,女儿学费生活费就占据工资多半;小儿子也在沁阳有自己的一家子人,平常大部分时间都是母亲一个人在家,母亲一个孤寡老人怎么来的收入。
最后,我觉得民政部门没有人员下去更加深入的调查,只是坐在办公桌子前把名额给那些有实力的,有关系的。那些真正需要的家庭根本照顾不到。那些有车,在县城买房子的低保户多了去了。我觉得丝毫没有公平可言。
试问乡干部:享有低保名额家庭的有几户没有车,没有买房子的。有几个户口本是分开的?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3-10-17 11:15:1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石井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低保被取消问题,系今年接到反馈线索,镇民政所入户进行调查,根据低保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取消您母亲的低保待遇。相关情况前期已对您进行解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对象的管理,在监督管理上,一是坚持年审制度,每年进行集中年审一次,对低保对象及近亲属的工作、财产等情况进行审核。二是建立和完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三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在村(居)委会公示栏对低保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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