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岁十个月的儿子于2023.9.27日晚上发烧39.2度,当晚到孟津区人民医院儿科住院部进行诊断治疗。当晚值班医生仅凭视听判断为急性扁桃体炎进行治疗。在住院的一天半及两晚中,未再安排进一步详查,确定具体病因,致使孩子体温反复在40度左右横跳,一度昏厥。且主治医生休息期间,孩子病况无人问津。在住院两天半后转院时大夫还不知道孩子病因。后来转到别的医院我们才知道孩子为严重的肺炎。我投诉孟津区人民医院儿科不当治疗延误孩子病情,请卫健委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不能让孩子在医院白白受罪。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10-05 15:53: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该诉求人所反映的事项,孟津区医调委、卫健委已多次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孟津区卫健委将继续促进双方沟通,尽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诉求人也可进行医疗鉴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孟津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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