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28 17:47:33
尊敬的网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我中心制定的商转公贷款政策是面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经了解,惠州公积金商转公政策在相同条件下规定了“唯一住房”和“正常还款一年以上”的相关限制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也略低于洛阳。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需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且我中心在2017年就已开通了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2021年开通了贴息贷款业务。2023年3月20日又重新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业务。这些政策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贷款需求。
截至8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8.31%,资金使用长期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保障性,正确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加强贷款风险防范,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体现制度公平,研究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等相关业务需要满足政策实施的资金平稳运行。您的建议我们很重视,已转达相关业务科室,若我市具备开展商转组合贷款条件将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敬请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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