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下午,伊川县彭庄村村支书带人强行破坏了我的火锅店店门,将店内物品强行拉走破坏严重又将我店大门上了锁,导致我店无法正常经营我店员无法出进,他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本人向县信访局和110反映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也没有任何回复。
如果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本人将到北京继续上访,不相信天底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3-09-27 11:21:28
网友您好:彭庄社区为发展社区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2023年4月经社区全体居民代表“四议两公开”大会同意,对社区居委会西侧3家厂房进行拆迁,建设驾培中心项目。其中2家已经顺利拆迁,剩余芦流团厂房1家未拆迁,即反映人所租用火锅店地址。(经调查,2023年1月至今,反映人经营的火锅店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并未营业,院内杂草纵生、破败不堪。) 房东芦流团本人同意拆迁并积极配合居委会工作,并多次与租户(即反映人)沟通搬出火锅店内设备与物品,反映人也多次口头承诺搬出设备与物品,但迟迟未行动,目前仍未搬出。2023年8月,双方又经居委会协调,反映人提出将厂房承租后自建投入的设备和物品由居委会见证,进行登记,登记后便将厂房内设备和物品全部自行搬出。2023年8月31日,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反映人现场对其设备和物品进行了如数登记,反映人也在登记清单上签字,并承诺当天全部搬出,但登记后,反映人反悔,并拒不履行承诺。9月初,居委会与房东芦流团又多次催促反映人搬运设备和物品,但反映人态度抗拒,不配合搬出工作。 为保证社区集体项目顺利推进实施,9月5日,经社区两委与房东芦流团商议,房东芦流团本人同意,并委托社区居委会强制对反映人火锅店内所登记物品移出,另行存放,并全程执法仪录像,保证搬运过程物品不缺少、不损坏。 9月15日,河滨街道在办事处信访办对此事进行协调,房东芦流团、租户(反映人)、彭庄社区三方到场,因反映人提出条件苛刻,当日未达成一致有效结果,随后反映人在百姓呼声发帖。 附:可提供反映人同意搬出设备和物品的多次录音。伊川县河滨街道办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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