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26 16:48:1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第八条“借款人承诺在每期还款日前向其上述账户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金额,直至所有贷款本息清偿为止”。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根据协议条款,每月优先从公积金账户扣款,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当月还款额时,对公积金贷款签约银行账户进行差额扣款,需扣款日之前,在贷款签约银行还款卡上存足应还金额,以免产生逾期。如产生逾期,请尽快往签约银行还款卡存足应还金额,随后中心会进行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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