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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黎明化工院排放污染气体

    黎明化工院经常排放污染气体,王城大道、魏紫路、状元红路附近居民都能闻到,最近气味儿越来越大,给老百姓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请有关部门核查,并制止。

    lyd_39H403514sN 2023-09-23 评论1 浏览7128 编号 20230923121750677 [生态环境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3-09-25 09:20:00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院,法人代表:韦永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4156240779;公司各项环保手续合法齐全, 
        该公司涉气生产线主要包括聚氨酯弹性体生产线、聚氨酯组合料生产线和钯催化剂生产线;聚氨酯弹性体生产线、聚氨
酯组合料生产线主要产物环节为真空泵尾气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车间各配备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的VOCs治理设施;钯催化剂生产线主要产物环节为生产过程中设备放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氨、三甲胺,车间配备有除油+酸洗+水洗+生物除臭的多级废气治理设施。
现场执法人员检查时,各车间正常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周边无明显异味,经调阅该单位近期检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等污染因子均符合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多年来,该公司一直把环保气味问题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引进了废气吸收处理技术,建设了相应的废气吸收处理装置。另外,加强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吸收装置定期维修保养制度、车间值班巡检制度、厂区周边气味巡检制度等。要求各车间严格落实车间门窗密闭,杜绝无组织排放,将含氨气体控制在车间内部,经废气吸收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并告知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提高环保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无异味逸散。
要求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环保各项规章措施。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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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检查,人家环保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如再有问题群众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这是此问题的惯用回复,人家是央企,举报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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