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9-20 16:15:32
网友您好!
一、2023年7月21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大队于7月25日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8月1日鉴定中心受理我大队检验鉴定,8月15日该报告作出及送达我单位,当日通知事故双方当事人领取检验报告,赵某委托人于8月17日到我单位领取报告复印件,8月22日上午我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8月23日通知赵某委托人到我单位领取事故认定书及放车证,赵某委托人于8月24日到我单位领取事故认定书及放车证,并对其当面解释了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此事故处理过程均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二、2022年9月20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大队经过核实案卷,与你反映情况不符,你并非该事故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若你对此事故案件处理有疑问,请你到我单位当面提交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感谢您的留言!
网友1371877 2023-09-20 12:23:28 【洛阳市】
内容真实,希望交警队能在平台上出示相关证据!也希望交警大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做到公开,公正,法制!
网友1371877 2023-09-21 01:47:28 【洛阳市】
感觉呼声有限,打字有限制,想说都说不出来完。
网友1371877 2023-09-21 01:45:01 【洛阳市】
2022年9月20日醉酒驾驶事故,我不仅是受委托人我还是调解人,伤着还是家人,我比交警到现场都早,丑漏的现实不说了,你把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给大家看看,你把肇事者酒检报告书给大家看看,或者说你们就没有做酒检把人放了?你们把立案,鉴定,送达,认定的网上办案程序给大家看看。或者说你们给
网友1371877 2023-09-21 01:33:15 【洛阳市】
睡不着!想起某些人厚脸无耻,我把话说清楚。我在交警大队看到的是2023年8月1日伊滨区交警大队委托我单位鉴定,我单位于8月8日鉴定,8月15日做出鉴定结果报告书。品!品吧!
网友1371877 2023-09-21 01:08:20 【洛阳市】
我(受委托人)在去交警队处理事故期间都已经看到委托鉴定时间是2023年8月1日,可到答复时就不一样了,可耻啊,可耻啊!作假我服你们了!
网友1371877 2023-09-21 00:32:35 【洛阳市】
网上办案程序,时间。证明你程序合法,才是合法。你在忽悠洛阳市人民群众,你是罪人。
网友1371877 2023-09-21 00:30:48 【洛阳市】
可笑!卑鄙!你说的都是事实吗? 给你说,这两件事我就是委托人。2023年7月21日事故,我从开始到结束都是我一个人参与,我清楚的很。你说的都对,但都是在做假档案。你把公安网上办案时间公布出来,事故时间,立案时间,委托鉴定时间,鉴定时间,鉴定报告时间,送达时间,签收时间,认定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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