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长时间才发信息,不是十五分钟柔性执法吗?有一次我在收到通知短信后十三分钟的时候就赶紧打电话并且挪车,城管局接电话工作人员硬是给我拖过十五分钟,明明时间够用硬是拖过了柔性执法时间,然后说让我去申诉,到现在大半年了才给我发信息,我要维权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3-09-18 11:29:38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堵点”等问题,2022年9月份我局推出温馨提醒是针对短时停车的一种惠民举措,是给车主不得已而暂时将车辆停靠且能及时纠正违停行为的一个机会。工作人员在2023年2月27日15:09分发现您的车辆违停,首先下达《纠正违停行为温馨提示单》,温馨提示单只具有提醒警示作用,提示车主及时纠正违停行为,您在15分钟内未到达现场并未纠正违停行为,2月27日15:30下达《违法行为告知单》。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查询停车秩序执法系统,您的车辆于2023年2月27日15点30分在瀍河回族区机车厂路与中州东路交叉口向北约200米非机动车道停放,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采集流程对违停车辆依法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粘贴在前挡风玻璃处,并拍摄四张违停照片上传至停车秩序执法系统,夹放的违停告知单是为了让车主第一时间了解到车辆涉嫌违法停车已被拍照取证;2月27日18:40分电子送达“违法停车告知单”至137*****985,告知车主拟对该车辆2023年2月27日违停行为进行处罚,告知单中明确提醒车主:“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五号城管违停申诉中心)。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系统显示送达中,您可通过短信自行查询。
因未收到您的申诉,市城市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23年3月14日18点51分电子送达相关文书至137*****985,文书中明确告知车主:“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处理违停行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系统显示送达中,您可通过短信自行查询。
2023年9月14日电子送达催告书至137*****985,您于2023年9月14日予以查看,文书中明确告知:“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缴纳200元罚款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加处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催告书5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放弃权利。
希望您尽快履行缴费义务,避免逾期未处理而给您带来不便。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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