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路与丝路大道交叉口古都尚郡小区物业,车位未达到交付条件,强制交付,逼得业主没办法停车现在被逼无奈接受只能使用的车位,物业通知是2023年9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今天9月11日去办理车位交付,物业要从2023年9月1日开始算起,多收我十天停车管理费,跟物业说我今天2023年9月11才办理交付协议,停车管理费为什么要从1号开始算起,物业前台回复是这是物业公司规定,我认为他们收费不合理。望有关部门监督监管此事,退还我十天停车费用。他们收费不合理方式必须交够半年一次,我认为一月交一次比较合理,灵活的。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9-15 18:40: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8月份物业公司已张贴通知,该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位于9月1日起交付使用,费用从交付日期开始计算。关于您的车位限位器损坏的问题,物业已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瀛洲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