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设计院于2018年年初,对我县乡镇产业扶贫基地开始设计服务工作,至今未支付设计款项,项目如下:
上店镇产业扶贫基地共设计17个,(上店镇汝南村扶贫基地:6.86万元、 上店镇东街村扶贫基地:0.19万元、上店镇桂柳、毛庄村扶贫基地:3.75万元、上店镇李庄村扶贫基地:1.07万元、上店镇任庄村扶贫基地(一)、(二):2.23万元、上店镇西街村扶贫基地:3.96万元、上店镇圪塔村扶贫基地:0.93万元、上店镇布河村扶贫基地:0.32万元、上店镇桂柳、八沟村扶贫基地:0.91万元、上店镇辛庄村扶贫基地:1.07万元、上店镇庙岭村扶贫基地(一)、(二):2.75万元、上店镇南拐村扶贫基地:0.93万元、上店镇西局村扶贫基地(一)、(二):1.26万元、上店镇西庄村扶贫基地:0.77万元),至今欠配套设计费共计27万元,未予支付。
刘店镇产业扶贫基地共设计4个,(汝阳县刘店镇产业扶贫基地创业园基地:16.76万元、汝阳县刘店镇产业扶贫基地“巧媳妇”工程中心厂二期:5.88万元、刘店镇洪岭村产业扶贫基地、刘店镇洪腾村产业扶贫基地:1.68万元),至今欠配套设计费24.32万元,未予支付。
三屯镇产业扶贫基地共设计5个,(三屯镇东保村产业扶贫基地:5.63万元、三屯镇杜沟村产业扶贫基地、三屯镇六湖村产业扶贫基地、三屯镇花东村产业扶贫基地、三屯镇花西村产业扶贫基地:3.39万元),至今欠配套设计费9.02万元,未予支付。
十八盘乡产业扶贫基地共设计1个,(汝阳县十八盘乡产业扶贫基地移民中心厂:21.81万元),至今欠配套设计费21.81万元,未予支付。
内埠镇产业扶贫基地共设计1个,(内埠镇内埠村产业扶贫基地:12.29万元),至今欠配套设计费12.29万元,未予支付。
柏树乡产业扶贫基地共设计1个,(柏树乡产业扶贫基地前坪水库中心厂:7.83万元),至今欠配套设计费7.83万元,未予支付。
各产业扶贫基地均以竣工,并投入使用。至今共欠配套设计费:102.27万元未予支付。给我院项目运转带来严重影响,导致对外欠款、员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引发了一系列不良事件。望恳请领导百忙之中能给予以批示,给我公司解决这一实际困难。并给出具体解决方案,顺利度过难关。
盼谢!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3-09-06 15:26:06
网友您好: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的并非扶贫基地内容,是基地外围基础设施,不在扶贫资金支持范围内,涉及扶贫基地的建设费用和设计等费用已经支付;反映人反映的设计费是外围配套基础设施,业主为乡镇,其费用是当时与乡镇协商产生,已组织涉及乡镇召开专题会议,对该事项进行研究解决,乡镇正在与设计方取得联系收集相关资料,建议反映人也及时与乡镇取得联系进一步沟通相关事项。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