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我家天燃气未接通知停气,我致电燃气公司后,来人检查整改并换了一个自闭阀,收款74元,给了一个收据,反面有个用户协议,其中第一条写明阀门之前有公司负责,软管之后用户负责,所以这钱用户不该出##Y6rJttcHR##PAGE,我去燃气公司交涉两次,问题没有解决,这钱用户该不该出,谢谢!我是中电阳光丽水湾7.2.304用户!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3-09-06 18:18:39
按照《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文件规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由市、县人民政府定价。关于群众反映的天然气管道自闭阀价格是市场价,不在政府定价范围。业务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建议其向有关部门反映。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