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该局反馈,既然以省通知作为发布依据,以市场调节价格作为理由,一问该价格执行前是否报发改委审批?是否经过充分调研?郑州市四十封顶,但除郑州市外多个市价格均远低于该价格,开封10元封顶。
二问商场建设方也不属于新建商场,以何种方式计算出价格?是否能详细公示。
三问作为城市主人的市民,如有不同意见如何反馈?请相关四部门给出具体投诉解决方式,而不是拿出文件告诉大家你们听着就行了。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3-09-06 16:09:32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委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不需要报发改部门审批。
目前我省各地市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设施收费标准均由经营企业依法自主制定。以您提到的郑州、开封为例:
1.郑州市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高低不一,由经营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如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171号的中原万达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为“2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20分钟-1小时收费5元,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增加收费2元”,连续停放24小时收费51元。郑州市政府部门并未制定“四十封顶”标准。
2.开封市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平时连续停放24小时收费20元(国家法定节假日、菊花文化节期间:二类区域连续停放24小时收费30元;一类区域白天3元/小时,夜间10元/次,连续停放24小时收费46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高低不一,由经营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如开封市龙亭区一大街大宏城市广场停车场(开封万达广场所在地),收费标准为“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3小时收费5元,3小时后1元/小时”。开封市政府部门并未制定“10元封顶”标准。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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