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日 孩子在偃师区中成外国语小学暑假托管班上课期间,被后方高两个年纪同学抽走凳子导致头部磕伤缝3针留下伤疤,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半月了,校方不停的更换了5位领导跟我们对接,现在就后续的治疗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对于校方暑假高低年级混班教学,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第一时间联系120,还是我们家长赶到学校带孩子去医院,我认为校方管理上有重大失误,要求学校给出说法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3-09-04 10:06:16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事情发生后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系了学部值班领导,立即派车送孩子去医院就诊,并通知双方家长到场,抽凳子学生家长支付部分医药费584.17元,双方家长表示后续事情等学生恢复后再协商解决。7月21日孩子拆线后,学校多次出面协商,但双方家长对于赔偿金额(后期祛疤、植发问题)意见不统一。截止9月5日,学校出面协调该事件共计13次,电话联系双方家长共28次,但双方家长意见未达成一致,学校方面建议您走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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