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2021年年初欲购买蓝万玉园三期的房子,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缴纳诚意金和购房款的40%作为首付。但是开发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与我签订购房协议。此外在缴纳放款前,该开发商曾宣传房子将于2023年6月交房。目前已经严重超过当时宣传的交房时间。请问这种情况作为一位消费者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好自身权益。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3-09-01 14:31: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开发公司正通过申请保交楼资金、协调银行融资、联系团购渠道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确保正常施工进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