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七月十七号,舒馨单方面违约解除了并没有到期的合同,却没有履行退款义务。当时舒馨信誓旦旦地承诺了十月底之前一定兑付,纸条上写的是十二月底之前完成。年底又以疫情为由推迟到今年三月,后又说:7月份正常退款。到时候我通知你。可是今天已经是八月的最后一天了!难道今天推明天,今年推明年,无限期推下去吗?本来我对舒馨印象颇深,还推荐多人加盟,谁知竟然如此没有诚信可言,难道他们就这样面对社会吗?请民政局领导慎重考虑!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3-08-31 16:56: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回复如下:瀍河回族区民政局接到诉求后,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该养老院负责人联系了解情况,并通知其尽快解决退款问题,于2023年9月5日再次督促养老院抓紧办理。我局将持续跟进问题进展情况,监督并督促该养老院解决其诉求事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民政局
2023年9月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