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伊滨区华耀城物业加价收水电费

    公寓住宅被划分为商业用水用电,划分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的依据是根据土地性质划分而不是根据电的用途划分?根据什么规定执行的?这是严重不负责任的回复。这是在为华耀城物业加价卖水电找借口吗?

    我们买的是商品房公寓,购房合同规定交房必须并入国家电网和城市供水系统,现在整栋楼未组织竣工验收违法交房,缴水电费总表不具备分户条件是我们的原因造成的?为何把华耀城的违法成本转嫁到业主身上?这是再次为华耀城物业加价卖水电找的借口吗?

    水每吨6.7元,电每度7毛5。希望住建局作为监管部门给出负责任的答复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一次次的为华耀城物业开脱违法责任。

    w13014785926 2023-08-23 评论0 浏览5113 编号 20230823171905231 [伊滨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3-08-30 11:36:10

网友您好:接到该诉求单后,根据您反映的物业费问题,区住建局立即落实了解,房屋在前期销售时,物业费已在现场进行公示,且开发单位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也对物业费进行了规定,该物业费的收费依据为前期物业的招标确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