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8-14 18:02:45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管理委托第三方物业进行管理。2.按照宜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发改〔2023〕122号)文件批复执行。批复如下:(1)医院内建设的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时段为8:00--22:00,每车每次3元,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夜晚停车收费时段为22:00--8:00,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计收费。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停放超过30分钟未驶离的,计费起算时间按入场时间计算。(2)新能源汽车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3.已在宜阳县城市管理局停车办进行备案并公示。
宜阳县卫健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