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名下没有房子,我现在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有什么条件吗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8-10 15:13:35
尊敬的网友:您好!
职工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住房且租住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公租房或商品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租赁自住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
申办材料:(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1.《洛阳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协议》原件。2. 租金缴纳(收款单位加章)凭证原件。3. 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4. 提取申请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佐证夫妻关系)。5. 提取申请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的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二)租住商品住房。1. 提取申请人授权审批部门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打印提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房证明。2. 提取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佐证夫妻关系);提取申请人为单身的,需签署《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3. 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4. 提取申请人本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的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提取额度:(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二)租住商品住房。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提取上限:城市区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14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元;县城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不得超过800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