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3-08-07 11:40:37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前市区规范的夜市摊点均已按照相关情况规定经营时间,地点,规模,并由具体人员负责。目前国家逐步开放地摊经济,路边占道摊点陆续增加,均为自发性形成,城市管理部门均按照市容要求进行治理。下一步我局将陆续增加夜市摊点数量,引摊入市经营。诉求人指出的宝龙新区夜市街门前“脏乱差”的情况,将督促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加强治理。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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