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到老城法院民事立案,因无法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被拒绝,无奈找到律师,8月4日下午,律师带齐手续,填写了被查询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具体住址,到老城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9号窗口,工作人员因没有身份证号码拒绝查询,律师说就是来查询被告人的身份证号码的,如果知道了身份证号码就不来查询了,工作人员不再解释,直接叫号下一个,法院因不能提供身份证号码不予民事立案,公安因不能提供身份证号码不许查询公民信息,此类问题不是第一次遇到,正规查询渠道无法查询,逼着找熟人违规查询,公民司法救济渠道为何障碍重重,这个人为造成的障碍如何解决?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8-08 17:49:11
网友您好,根据2018年《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七条第五项规定:被查询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不详、不准确无法查询的,查询单位可以不予受理。老城公安分局政务服务大厅按照此通知执行。你可以提供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等准确信息后由法院协助查询信息。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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