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到关林大张超市买东西,电动车停在停车场入口旁边,买完东西出来关林市场管理人员把车拖走了,需要缴纳罚款20元,期间管理人员对我进行辱骂,并声称闹的话就按正规手续办,一般交完罚款写个保证书就可以提车了,这是简易手续,正常需要提供发票之类的,打12345反映后给的回复是消防通道不能停车,我停的位置一没有消防通道标识,二没有不能停车的标识,想问问关林市场管理人员有没有执法权限,依法治国为啥在这里不管用了,拖车人骑的三轮车,没戴头盔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8-08 16:02:51
网友您好:
经落实,为了优化关林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 将对市场周边所有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实施综合治理。但仍有个别商户和到市场购物的客商,车辆不按规定随意停放,给市场环境秩序造成了混乱,多次被上级有关部门予以通报,为了加强治理力度,及时清理乱停乱放车辆,采取将违停车辆交于第三方辉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为拖离看管专项治理,有辉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拖离看管所产生的费用。收取20元属拖车看管费用。拖车公司已备案有相关证件不属于个人行为,拖车之前诉求人车辆违停拍有照片合理治理。已告知诉求人与第三方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后期拖车会进行柔性化管理,当日诉求人已将车取走。大张南门口摆放有禁止停车告示牌(附图片),居民购物电动车随意摆放,无视告示牌。下一步我单位将文明执法。做好宣传和劝阻工作,并对第三方辉康物业公司人员,加强素质教育,要求其做好收费解释工作。
洛龙区关林商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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