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上坐火车,10点30分火车,我10点5分进站,并且站内只开了两个闸机口,10点10分说我充电宝,不行,并且提供解决方案不合理,要么让我送快递,要我找人来取,送快递我跟本赶不上火车,找人来取,我亲朋好友都不在附近,车站安检员还一再要求按这两个方案处理,要求赔偿充电宝的金额
回复部门:洛阳火车站 2023-08-22 10:02:13
网友您好,依据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关于公布«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 的公告第三类规定,随身携带的充电宝需标志清晰且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如超过携带标准,依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十八条“旅客提出需暂存且符合暂存条件的,车站应提供暂存服务,由安检查危人员为旅客开具《旅客安检物品暂存单》,并明确告知免费暂存期限,旅客本人需在暂存单上签名。免费暂存最长不超过7天。超过存放期限的暂存物品按旅客放弃处置。”其中第七十二条规定“车站不开办禁限物品寄递业务,确有需要时可由旅客自行联系中铁快运或社会信誉良好的物流公司进行寄递。”感谢您对铁路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