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前几天去大张超市购物时将电瓶车停留在消防通道上随后电车被拖走,本人找到车后被要求罚款20作为拖车管理费。本人质疑原因有二:
1、为什么没有放置消防通道若停放车辆会罚款20元的相关提示?本人去领取车辆时告知车辆管理人员我不知道这里停车要交罚款,拖车管理人员只告诉我说:有发放通知,你们不知道我们也没办法。既然明确知道部分群众通知不到位,为什么不在现场摆上类似指示牌提醒大家不规范停车会被罚款?
2、为什么执法不公?管理人员只拖走小电瓶车,对于同样放在消防通道处的大型电瓶车就放任不管,这是否是执法人员的失职?该条请相关人员不要狡辩,我和朋友一同停车,一起走,只有我的小车被拖走了,她的大车还放在那里。以上问题请相关部门认真核查,给我一个结果。
我已深刻认知我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安全隐患,我会好好反思自己,也希望相关部门做到公正执法,不要执法不公;做到公开执法,不要通知不到位,如果真的通知不到就贴上通知牌提示大家。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8-03 10:42:25
网友您好:
经落实,为了优化关林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 将对市场周边所有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实施综合治理。但仍有个别商户和到市场购物的客商,车辆不按规定随意停放,给市场环境秩序造成了混乱,多次被上级有关部门予以通报,为了加强治理力度,及时清理乱停乱放车辆,采取将违停车辆交于第三方辉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为拖离看管专项治理,有辉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拖离看管所产生的费用。收取20元属拖车看管费用。拖车公司已备案有相关证件不属于个人行为,拖车之前诉求人车辆违停拍有照片合理治理。已告知诉求人与第三方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后期拖车会进行柔性化管理,当日诉求人已将车取走。对于诉求人提出的问题一,大张南门口摆放有禁止停车告示牌(附图片),居民购物电动车随意摆放,无视告示牌。二问题经落实,拖车组拖车时,因车辆多小车装上车已装满,大车等下一趟拖,对于违停车辆脱离工作一视同仁。下一步我单位整改措施治理方案,公正执法,共创文明城市。
洛龙区关林商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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