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商城二期擅自对规划、设计进行趋利性变更,严重减配侵害业主利益:
不按规划、设计施工,窗户变小,电梯缩水(无担架电梯),规划报备的是路面铺砖,实际施工改为沥青。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43条第二款 “……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现场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核实证明……”
请问规划部门会给正商城二期发放规划核实证明吗?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7-25 14:45:38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局将按照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核实。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