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7-21 16:03:0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该交办单后,执法人员对洛阳港龙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雍河尚院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当事人售房部公示有《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雍河尚院一期“一房一价”销售价格表、标示有红线内对业主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环境因素等内容。 经与诉求人进行了联系,当事人根据设计规划进行施工,在高层住宅区集中设置了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及充电车棚12处,分别位于27#楼和28楼之间及每栋楼单元出入口附近,并在售楼部现场公示有“红线内对业主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环境因素”,其中含地面非机动车位车棚位置及说明,不存在虚假宣传。孟津区市场监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