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23日被一辆宝马车撞了,我是直行,对面是左转,我直行的方向没有红绿灯,按照法律应该是左转让直行,对面全责,交警却判了同等责任,现在对面要求我赔付一半的修车费用,我是受害的一方,我现在骨折了,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一分赔偿都没有拿到,却要先赔偿对面修车费,这还有天理吗?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7-20 16:17:35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经查系2023年06月23日15时30分许,在洛白路华夏外国语学校路口处,一辆小客车由西向北行驶,与一辆雅迪牌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小客车前部与电动车左侧相撞,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经交警部门前期调查,已于2023年07月06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07月10日电动车一方申请复核,目前案件已进入复核程序,相关问题以复核结论为准,望网友理解。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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