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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路街道办委托鹏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用员工,将员工社保自缴部分和单位部分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共计3783.99元一并打给鹏劳人力。鹏劳人力收到款后没有缴纳社保,导致社保断缴三个月!后称会将所有社保退还给个人,自行缴纳。至今一年半,鹏劳人力以系统更新,正在沟通,马上就到账了等各种借口拒绝退还给员工和委托单位这笔费用。请问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请将我的劳动所得退还!
缴纳 人力 员工 退还 人力资源 委托 自缴 打给 断缴 街道办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07-20 09:12:01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可以先前往社保部门核实个人参保登记信息。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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