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下列信息: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2、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3、电梯、水、电、气、暖等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及维护保养情况。4、业主交纳服务费用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5、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共用车库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以上几条是物业协议里的内容,春华朗城物业没有按照协议上的要求按时公布,请有关部门督促整改按时公布,接受业主监督。7月3日到现在,起码物业经理信息都没公示,作为小区物业,你是服务居民的,管理小区的,而不是管理居民的,物业经理整天不在办公室,小区居民不知物业经理是男是女。这样的物业真是够奇葩!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7-13 15:22: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办已督促物业完善公示信息,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