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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1. 我的公积金22年3月开始缴,正常足额缴纳到23年1月,从23年2-6月,这5个月处于欠缴状态,虽然单位每个月都打印缴费单,但是没钱缴纳。如果7月将2-6月欠缴的一次性补齐,7月是否可以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2. 如果7月起,我换了缴存单位,在11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之前2-6月仍处于欠缴状态,是否可以申请贷款?
欠缴 公积金 贷款 申请 缴纳 缴费单 状态 补缴 补齐 单位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7-03 13:35:49
尊敬的网友:您好!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交。 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县区管理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近6个月正常连续足额缴存的(以开户日期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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