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7-01 10:23:35
网友您好:
根据教职成【2017】543号文件第八章毕业与结业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或结业。
(1)思想品德评价及操行评定合格;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
(3)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现在统称岗位实习)实习鉴定合格。
该校实习安置工作,不存在收取学生实习押金或资料费等情况,并严格按照省实习备案系统的要求对实习生进行网上备案。感谢您对宜阳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宜阳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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