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税务局在城建税征收上随性而为,把制度当橡皮泥,想咋弄就咋弄:
一、孟津自2021年3月份已经撤县设区,但洛阳市税务局直到2023年1月才开始在孟津区适用市区的城建税税率,
二、我们2023年2月申报的是2022年12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免抵税应缴纳的城建税,本应适用5%的城建税税率;但洛阳市税务局为了多征税,为了适用2023年1月开始的7%的税率,强制将我们2022年12月所属期的计税依据从后台更改为所属期为2023年1月。
所以,洛阳市税务局知法犯法。
我和其他纳税人一样,请洛阳市税务局在这里书面回复我的问题,请大家评评理,看是我说错了还是洛阳市税务局做错了。
我也拒绝接电话,如果洛阳市税务局说给你电话回复了,就是假话!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07-03 08:32:5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向您进行了解释,如果您还有疑问,诚恳邀请您前往税务机关,就您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沟通,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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