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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组合贷商贷部分商转公问题

    19年办的组合贷,共贷款100万。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55万,商贷45万。目前公积金贷款仍余44.83万,夫妻双方公积金额度提升到65万后,我们的情况,商贷部分是否可以再办理商转公20万?

    网友1335117 2023-06-25 评论0 浏览881 编号 2023062509412354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6-26 09:31:08

尊敬的网友:您好!
      目前组合贷无法进行商转公贷款。根据《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洛管委会〔2022〕2 号):本办法所称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而成,职工购房贷款时已经享受了公积金贷款权利,所以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同时按照同一家庭同一套住房不能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即使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已还清也不能将商业贷款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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