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泉舜洛阳置业公司2012年7月同我签订《车位买卖预售合同》按照标准车位出售给我,我也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车位全款15万元,2015年我取得了洛阳泉舜公司代为办理的车位《房屋有权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位严重狭窄,一侧为建筑结构柱,另一侧为墙,墙上还装有27cm厚的消防设施,车位最小位置比规范标准小了33cm,难以停放车辆,后经多次与泉舜公司反应协商,洛阳泉舜公司一直口头答应解除合同,退还价款,但一直迟迟拖延不予办理退还等相关事宜,期间洛阳泉舜公司也两次给我提供代变更车位,并答应他们出面把标准车位变更给我,可是后来代变更车位都被洛阳泉舜公司出卖给他人,10年了,至今洛阳泉舜公司抵赖不解决问题,我仍然还是这个不能使用的车位。2022年我到洛阳市自然规划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发现洛阳泉舜公司出售给我的铭泉苑车位在规划审批时并没有规划成车位,更甚之泉舜铭泉苑地下车库仅规划审批了461个车位,而出售时开发商洛阳泉舜公司却违反规划将地下车库设计了517个车位,在出售时比规划审批备案信息多出了56个车位,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权益,我想问问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泉舜铭泉苑小区车位即没有规划审批也不符合车位使用标准,咋违规违法给我们车位办的《房屋所有权证》???试问国法何在,老百姓的权益何在,??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06-29 09:54:45
已与当事人约见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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