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正面回答问题,一味的听信物业残言,搪塞糊弄百姓关切,不切实解决问题,请让物业回答如下问题,请物业办多调研几家物业,请不要应付了事。
1.场地使用押金退还政策不合理,大多数业主安装充电桩后,没人会短期拆除的,如果充电桩用10年20年,是不是押金就10年20年不给退还了,这跟恶意收款不退还没有区别。
2.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后期私自拆除充电桩 (概率极其低)没有恢复原貌,第一,物业已经跟业主签订过协议了,属于业主违反协议内容,可以追责业主。第二,物业可以采取其他途径方式制裁或追告业主(类似于业主私自破快墙体)。物业有业主的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3.不能拿极个别不负责任业主的不光彩案例来制约侵犯更广大业主的权益!
4.参考洛阳其他小区,如世纪华阳小区,就从没有安装充电桩收取业主押金一说!即使其他小区如西工区亚秀丽都收取了一定押金,但是也会承诺安装完毕后或一年后退还。这种长期霸占业主押金的行为路劲物业独创!
5.最后问一下,收取押金不合理的政策是物业单方面制定的,有何法律依据?
6.希望市场监管局物业办不要听物业一方片面之词,多调研几家物业,就可以知道路劲物业的荒诞行径了,谢谢你们受理本呼声!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6-20 11:41: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办社区与物业沟通了解,业主到电业局申请安装,充电桩是安装在公共区域。业主在申请充电桩安装时,需缴纳场地使用押金 1000元/个(如不再使用,场地恢复原状后,持票据办理无息退还手续);业主在安装电车充电桩时,施工会破坏在墙体外观及其他设施,为了保障不用时恢复墙体原状,拆除完善好后会给予退还押金。如您对相关处理意见不满意,也建议您可走信访或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您电话联系无人接听。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