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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汇景城小区收取停车费的投诉

    武汉南路东方红汇景城小区物业,在未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收取公共部分停车费,严重侵害了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请政府主持公道

    lyd_n37tz02081423 2023-06-19 评论2 浏览5376 编号 20230619124602593 [涧西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6-20 10:59: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物业(停车)服务并收取费用前,应与物业买受人或使用人签订物业(停车)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必须一致。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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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没有可能都不知道有这个业主委员会,而且委员也不是大家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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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委会可以出来维护业主合法权利

    1+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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