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6-20 10:59: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物业(停车)服务并收取费用前,应与物业买受人或使用人签订物业(停车)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必须一致。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