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留下一套60多平方的老旧小区,房子在去世的母亲名下,现在想过户到孩子名下,为名下首套房,合法继承,还先要交8万多的土地出让金才给过户,房子总价不过三四十万,而且属于继承,这是不是有点太高了,我朋友上周在开封卖了一套140多平方的,同样的土地出让金才交3000多块钱,比较之下我们洛阳是不是高的离谱了,本来就没房,有考虑过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吗?希望尽快出台优惠政策!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6-19 09: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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