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伊滨区李村南寨失地农民 因为孩子大龄问题协商不住 耽误伊滨区在李村南寨申户口时 没有申 现在去正在申户口的地方 园区不与办理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处理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谢谢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安置处电话联系,诉求人反应其儿子大龄青年和独生子女问题,已按相关政策解释说明,根据诉求人的诉求,已经沟通李村镇政府和南寨社区村干部协调处理其户口审核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3-06-11 18:25: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安置处调查,《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伊滨管〔2019〕8号文件第四条中安置对象的安置标准规定:
7.农村居民家庭中的未婚独生子女,除正常安置外,其父母凭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另外按安置价购买40㎡安置房。同时,在分房时,尚有生育能力的父母需向政府缴纳保证金。
缴纳标准:(成本价-安置价)×40平方米。
缴纳方式:分房时一次性缴到伊滨区财政指定的账户;
返还:分房之后如没有再生育,到女方年满49周岁时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如又生育的,保证金充抵安置房款。
经核实,诉求人的儿子户口性质属于城镇居民,不符合以上政策,不能享受独生子女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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